從1月至今,蘋果一直在被荷蘭相關部門以每周500萬歐元的罰款,持續(xù)到上一周,目前折合人民幣已經累計罰了3.5個億,原因是用戶在APP使用中必須使用蘋果支付,而且還牽扯最高30%的手續(xù)費用。
而目前蘋果終于放開了一些權限,目前已經允許閱讀類的APP可以用蘋果支付以外的付款方式,而且視頻、音樂等類別的APP也都逐步的放開。
再罰了那么多款之后蘋果終于放開權限,但蘋果要求,進行這一申請的應用將不能提供應用內購,并需要在用戶點擊外鏈時彈出警告消息。
好在國內的支付方式沒有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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