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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欄的話
在消費領域,有一些發(fā)生頻次較高的小問題,消費者頗有抱怨,但由于事情不大、金額不高,消費者也不會耗時費力去維權,久而久之這些問題給消費者帶來大煩惱。為此,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本報特推出系列報道“這些小問題給消費者帶來大煩惱”,反映消費領域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小問題,以期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助力解決消費堵點,更好促進消費潛力釋放。敬請關注。
本報北京3月14日電 “我關注了好幾家快遞公司的微信公眾號,經常在公眾號中看到‘客戶簽收人:家門口,已簽收’的推送消息。我不明白的是,家門口也能替我收快遞?”今天,北京市朝陽區(qū)消費者劉女士向《工人日報》記者吐槽稱,“你說這要是丟了算誰的責任?”
福建省福州市的消費者呂女士也發(fā)現了類似問題:“快遞員經常不打招呼就將快遞放家門口,我們家白天沒人,快遞很容易被人拿走??爝f員放在家門口之前,為什么不能和我打個電話溝通一下?”
呂女士將自己的經歷發(fā)到網上后,引起了很多網友的共鳴。有人吐槽除了“家門口”,“樓梯間”“電表箱”都曾幫自己“簽收”過快遞。其中,也有不少人表示,因此丟失過快遞。最后,呂女士選擇了向快遞公司投訴索賠,“雖然得到了賠償,但這樣的購物經歷實在不愉快”。
在簽收快遞的經歷中,許多消費者表示,對“不告而放”最為反感?!坝袝r我其實在家,等要出去了,才發(fā)現門口堆著快遞?!眲⑴勘硎荆梢越邮軐⒖爝f暫時放到家門口,但快遞員應提前電話告知,“短信提醒其實也很容易錯過。”
“能當面簽收肯定更放心,有時活太多也顧不上打電話,就發(fā)短信提醒一下?!北本┛爝f員魏師傅告訴記者,自己每天平均要送100多單,但送件上門常常遇到家里無人的情況,一一放到快遞柜又太麻煩。一些收件人曾允許把快遞放在家門口,他們再送貨時就會直接選擇放在門口。
“有時我會把快遞藏到收件人門口的地毯下或者鞋柜里,盡量不放在很顯眼的地方?!钡簬煾当硎荆瑏G件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快遞放到家門口造成丟件,責任應該由誰來負?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有沒有經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是責任認定的關鍵因素。”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律師丁紅濤說。
記者注意到,2022年1月,國家郵政局曾就《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不告而放”最高可罰3萬元。
“快遞企業(yè)之間的無序低價競爭,運營成本層層轉嫁給快遞員,這是導致快遞末端低質配送的原因?!标兾鲗W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晶表示,快遞企業(yè)要想長遠健康發(fā)展還是得提高服務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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