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15日從西藏自治區(qū)拉孜縣公安局獲悉,近日,由拉孜縣人民法院一審審理的彭措林鐵索橋索鏈盜竊案,經日喀則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依舊維持原判,分別依法判處被告人久某、巴某、吉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圖為盜竊的文物 拉孜縣公安局供圖彭措林鐵索橋位于日喀則市拉孜縣彭措林鄉(xiāng)境內,系15世紀至16世紀由著名建筑師唐東杰布主持修建的古建筑,迄今有600多年歷史,是西藏自治區(qū)級文物保護單位。2022年1月14日,被告人久某、巴某、吉某按照事先預謀,從拉孜縣彭措林鐵索橋共同竊取30環(huán)索鏈。經鑒定,彭措林鐵索橋索鏈為15-16世紀,系國家二級文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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