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香港將于2月24日分階段實施“疫苗通行證”
中新社香港2月21日電 (記者 韓星童)香港特區(qū)政府21日舉行“疫苗通行證”簡報會,特區(qū)政府食物及衛(wèi)生局(食衛(wèi)局)副秘書長(衛(wèi)生)蔡杰銘公布,“疫苗通行證”安排將于2月24日起分階段實施,首階段市民須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食肆、商場、街市等處所。
蔡杰銘在簡報會上指出,香港疫情極之嚴峻,特區(qū)政府和社會各界必須上下一心戰(zhàn)勝疫情,而接種新冠疫苗是抗擊疫情的重要一環(huán)。食衛(wèi)局局長將會按照《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guī)例》發(fā)出指示,有關安排適用于食肆和表列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街市、酒店和賓館等。
蔡杰銘表示,“疫苗通行證”要求接種新冠疫苗劑數方面,將分三個階段落實,首階段要求12歲或以上人士至少接種一劑疫苗,安排會維持至4月29日,第二及第三階段則有待公布。
在“疫苗通行證”安排下,處所將分為主動核查的處所和被動核查的處所兩類。現仍可開業(yè)的主動核查處所包括食肆和會址,進入的人士要主動出示疫苗接種記錄,處所負責人會利用特區(qū)政府的二維碼掃描器檢查。
至于被動核查的處所,包括商場、百貨公司、街市等,處所負責人要在處所入口處展示“疫苗通行證”的相關指示,確保員工符合“疫苗通行證”,顧客則不用主動出示接種記錄,但執(zhí)法人員可能會隨機抽查。(完)
關鍵詞: 疫苗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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