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青島2月16日電 (記者 胡耀杰)江秋蓮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16日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開庭前,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其個人微博表示,因身體原因不出庭參加庭審。
江歌母親江秋蓮個人微博截圖。江秋蓮在其個人微博稱:“因身體原因,我本人今天不出庭參加庭審,有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全權代理。”
眾多記者在法院門口進行報道?!『?攝2018年10月15日,江秋蓮表示啟動對劉暖曦的法律訴訟,案件于2021年4月15日在青島公開開庭審理。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原告江秋蓮與被告劉暖曦生命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劉暖曦共計賠償69.6萬元人民幣,隨后劉暖曦提出上訴。(完)
關鍵詞: 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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