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2月14日訊(記者李佳霖)2022北京新聞中心14日舉辦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fā)布會,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fā)言人、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表示,國家版權局、市場監(jiān)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為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的舉辦提供了堅實的知識產權保障,將以“零容忍”的態(tài)度打擊規(guī)制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產權行為。
張志成介紹,國家版權局開辟冬奧版權登記保護綠色通道,為涉奧版權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權服務,像現在“一墩難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也同時受到專利、商標和版權的保護。國家知識產權局持續(xù)深入開展打擊惡意商標注冊專項行動,先后對“北京2022”、北京2022年冬奧會會徽和北京2022年冬殘奧會會徽等予以特殊標志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申請的“冰墩墩”“雪容融”等予以商標注冊保護,對其他適格主體申請的冬奧健兒姓名商標予以注冊保護。截至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標志予以公告保護;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標申請予以保護。
據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湯兆志介紹,本次冬奧會前,國家版權局強化冬奧版權保護社會共治格局。1月下旬,國家版權局會同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廣電總局、網信辦等6部門聯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一方面,集中行動著力整治未經授權通過廣播電視、網站(APP)、IPTV、互聯網電視等平臺非法傳播冬奧賽事節(jié)目的行為,重點打擊短視頻平臺公眾賬號未經授權提供冬奧賽事節(jié)目盜播鏈接、集中批量在網絡平臺上傳傳播冬奧賽事節(jié)目的行為,以及網絡主播在直播中未經授權傳播冬奧賽事節(jié)目的行為;另一方面,集中行動加強對電商平臺等重點網站(APP)、比賽場館周邊等重點區(qū)域、商品生產集中地和銷售集散地等重點市場的版權巡查,嚴厲打擊各類涉冬奧視聽、文字、美術、音樂等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重點整治制作、銷售涉冬奧侵權盜版衍生品的違法行為。目前,專項行動正在穩(wěn)步推進。
針對奧林匹克標志蘊含著巨大的商業(yè)價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這一現象,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執(zhí)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介紹,截至目前,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共查辦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案件240余件。
王松林介紹,從查辦的案件情況看,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產品上使用奧林匹克標志。二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三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網站發(fā)布的內容中使用奧林匹克標志。各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侵權違法行為重拳出擊,依法予以嚴懲,產生了有力的警示震懾效應。
對于公眾關注的涉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關版權問題,湯兆志表示,從版權角度而言,除了法律特別規(guī)定,比如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為個人的學習、研究、欣賞而使用作品,或者為了新聞報道,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一些作品的內容等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比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于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有關規(guī)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 奧林匹克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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