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成都停業(yè)整頓56家零售藥店 買感冒藥需提供身份證
中新網成都11月11日電 (記者 賀劭清)記者11日晚從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fā)布會獲悉,本輪疫情發(fā)生以來,成都累計開展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檢查8221家次,責令整改674家,停業(yè)整頓56家。
據了解,疫情發(fā)生后,成都市場監(jiān)管部門第一時間下發(fā)了《成都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落實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市醫(yī)藥零售商會、藥品零售企業(y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進店出示健康碼、掃場所碼、正確佩戴口罩、配合測體溫”等措施。同時,印制、張貼防疫海報等宣貫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要求。
成都用信息化手段高效開展“四類藥品”的銷售實名登記工作。開發(fā)建設退燒藥實名登記軟件平臺,實時登記購買“四類藥品”情況。截至11日16時,成都已累計登記1472683人購買“四類藥品”,篩查出體溫大于等于37.3℃累計4074人,均報送排查部門完成處置。
成都市市場監(jiān)管局副局長李可表示,需要購買感冒、咳嗽等藥品的顧客,應準備好身份證(原件或照片),并手機微信掃描店內的專屬二維碼,配合店員完成身份認證,系統自動錄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并選擇需購買感冒或止咳藥品,完成前述購藥登記后,就可以購買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藥。沒有帶身份證或無法提供身份證照片的顧客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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