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11日電 據(jù)韓媒報道,當?shù)貢r間11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第一庭駁回“N號房”創(chuàng)建人,現(xiàn)年24歲文亨旭的上訴,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34年。同時,大法院還駁回“N號房”中,最引發(fā)關注的“博士房”二號人物,現(xiàn)年20歲姜勛的上訴,終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N號房”事件是指韓國系列網(wǎng)絡性犯罪事件。據(jù)媒體曝光,有人在即時通訊平臺Telegram上建立私密付費聊天組,分享女性不雅照,涉及強奸、嚴重侮辱女性等,畫面不堪入目,手段極其殘忍,還包括未成年人。此事引起軒然大波。
據(jù)報道,當?shù)貢r間11日,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第一庭駁回文亨旭上訴,維持二審原判。
二審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強制猥褻等罪名,同時判處“N號房”創(chuàng)建者文亨旭身份信息對社會公開、通報10年,限制在兒童青少年機構和殘疾人福利設施就業(yè),佩戴定位監(jiān)控電子腳鐐30年。
文亨旭涉嫌于2017年1月至2020年初,先后1275次唆使、脅迫21名未成年受害者自拍,并發(fā)送不雅視頻、圖片,以供自己制作和收藏。
2019年9月,趙主彬成為“N號房”運營者,他的外號為“博士”,因此他管理的聊天室也有人稱作“博士房”。
報道稱,大法院第一庭駁回了“博士房”二號人物姜勛的上訴,維持二審原判。姜勛涉嫌于2019年9月至11月同主犯趙主彬共謀,脅迫包括7名兒童、青少年在內的18人拍攝、制作性剝削視頻,以牟利目的在Telegram“博士房”銷售、傳播,并以違反《兒童青少年性保護法》和組織犯罪團伙等罪名被起訴。
姜勛自“博士房”開設初期起,協(xié)助主犯趙主彬管理、運營。檢方認為,“博士房”團伙以犯罪為目的分工協(xié)作,指定內部規(guī)則,不只是單純分享淫穢信息,認定其為犯罪團伙。
大法院終審判處趙主彬42年有期徒刑后,當天同樣認定姜勛組織、運營犯罪團伙的罪名成立。
姜勛和趙主彬因脅迫女性提供自拍裸照,于2020年4月被另行起訴的案件,目前正在一審審理。據(jù)此預測,二人的刑期還將延長。
為了躲避搜查,運營者不斷新建和解散聊天室,并以數(shù)字命名為“1號房”、“2號房”等,因此被統(tǒng)稱為“N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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