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報率先報道了新一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于禁止摩托車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駛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報紙出街立即引發(fā)社會的熱議。對于《意見稿》中有條件的允許摩托車上高速,市民有贊有彈。
支持禁摩的人認為,深圳的道路通行環(huán)境,在已經對電動自行車進行備案上牌管理的前提下,應該進一步加強對摩托車的禁行管理。反對禁摩的人認為,摩托車同樣作為一種交通工具,應該平等享有路權。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是《意見稿》提出,因抵離或過境我市需要,在向交警部門申請備案通過后,可在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8時至18時一次性往返通行高速公路及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區(qū)內與高速公路連接的道路。“壞消息中的好消息。”摩友們如此形容。
記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提出了一些要求,如時速、車道、頭盔等等,并沒有禁止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而在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規(guī)中,則對摩托車上高速進行了限制、禁止。廣東省就曾規(guī)定,切實落實《廣東省公路條例》關于封閉式公路禁止摩托車進入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在各高速公路收費入口設置兩輪摩托車禁行的標志,禁止各級高速公路收費站向摩托車駕駛員發(fā)放高速公路收費卡。
“現(xiàn)在跨市、跨省的摩旅需求很旺盛,我們都希望能正規(guī)的取卡、交費,但是以往深圳的高速公路不允許我們上,很多時候我們只能被迫選擇沖卡上高速,因為跟國道大貨車多、交通環(huán)境復雜相比,高速公路是更安全的。”摩托車行業(yè)從業(yè)者梁先生對記者說。他還表示,即便深圳允許摩托車上高速,但是周邊城市比如廣州、東莞依然禁止摩托車上下高速,還是會帶來很大不便。
與此同時,有市民向記者反饋意見稱,交警部門的《意見稿》仍太籠統(tǒng),對于如何備案、什么條件可以通過備案等應該有更細的規(guī)則。“1月1日新通告就要生效了,我們還一頭霧水,交警也沒有進行解讀。”市民黃先生對記者說。他還建議,允許通行的“8時-18時”太短,至少應該截止到20時,同時在應該明確標注出允許通行的收費站名稱。
另一方面,還有市民表示,如果允許摩托車有條件的上高速,前提是應該合法合理設置禁行標志和對摩托車違法行為進行電子抓拍,避免新措施實施后不管備案不備案的車輛都往高速路上沖。而對于高速公路上可能發(fā)生的事故風險交警部門是否有充分的預案和完備的處置機制,以及如何規(guī)范摩托車在高速公路上文明騎行,市民心中還有問號。(記者 解樹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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