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9月12日發(fā)表于《自然—可持續(xù)》的研究顯示,在48個人口最多的沿海城市中,幾乎所有城市的下沉速度都超過了海平面的上升速度。
在全球范圍內(nèi),海平面平均每年上升約3.7毫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氣候變化導致的冰融化造成的。在許多地方,地下水抽取、石油和天然氣開采以及被重型建筑壓實的沉積物,導致了土地下沉。這個過程被稱為地面沉降。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的Cheryl Tay及同事使用衛(wèi)星雷達測量了2014年至2020年間,全球48個人口最多的沿海城市的沉降率。
研究顯示,在其中的44個城市中,沉降最快地區(qū)的下沉速度比海平面上升速度還要快。南亞和東南亞的一些城市是下沉速度最快的。例如,印度艾哈邁達巴德每年下沉速度超過20毫米。
下沉速度的中位數(shù)從每年16.2毫米到每年1.1毫米不等。這些速率并沒有針對其他可能升高或降低陸地高度的因素進行調(diào)整,比如在冰層融化數(shù)千年后,曾被冰層壓實的土地的上升現(xiàn)象。研究人員測量了城市邊界內(nèi)的所有區(qū)域,即使它距離海岸有幾公里。
在越南胡志明市的事例中,研究人員發(fā)現(xiàn),如果以目前的下沉速度持續(xù)到2030年,將有另外20平方公里的土地低于海平面,并可能被淹沒。如果沒有地面沉降,大約有880平方公里的土地位于海平面以下。此外,巴西里約熱內(nèi)盧可能有額外2平方公里被淹沒。這意味著與沒有沉降的情況相比,淹沒面積增加了16%。
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Manoochehr Shirzaei表示,事例研究中用于估計洪水程度的海拔圖在許多地區(qū)都不可靠。而且,關注城市中下沉最快的內(nèi)陸地區(qū),而不是直接位于海岸的地區(qū),可能會“夸大”地面沉降的影響。
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最近的一份報告研究了一個世紀以來全球沿海地區(qū)的土地水平變化,發(fā)現(xiàn)最快的沉降率為每年5.2毫米。負責IPCC報告的美國羅格斯大學Robert Kopp說,如果按報告的沉降率持續(xù)下去,它可能成為海平面相關風險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驅動因素”。
“地面沉降一直被視為次要問題,這項研究把它放在了聚光燈下。”Shirzaei說。(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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