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新冠肺炎)拒不主動申報旅居史 一核酸檢測陽性人員被昆明警方受案調查
中新網昆明4月13日電 據昆明市公安局13日消息,4月9日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陽性的艾某某,涉嫌“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依法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目前公安機關已開展受案調查。
4月8日,25歲的艾某某乘高鐵抵達昆明南站,當晚入住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海源校區(qū))旁的百大國際派2棟26度概念酒店。4月9日進入云南經濟管理學院(海源校區(qū))參加專升本考試。4月9日,艾某某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為陽性。
經初查,艾某某乘坐高鐵到昆明南站后,拒不主動及時向疫情防控工作人員申報具有14天內上海旅居史,且明知自己的通訊大數(shù)據行程卡帶“*”號,仍避開對高、中風險地區(qū)來(返)昆人員檢查通道,從低風險通道出昆明南站,其行為涉嫌“拒不執(zhí)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tài)情況下依法發(fā)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目前公安機關已開展受案調查。
昆明市公安局表示,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期,請廣大市民和單位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支持配合防疫工作。4月7日,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昆明市檢察院聯(lián)合下發(fā)了《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對于違反疫情防控要求,引起疫情傳播或者疫情傳播嚴重危險的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從嚴打擊處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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