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針對日前印發(fā)的《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浙江省教育廳基教處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表示,印發(fā)指南的目的,主要是進一步規(guī)范托班管理,著力提升符合托班幼兒身心特點和成長規(guī)律的保育教育質(zhì)量,更好實現(xiàn)“幼有所育”。
日前,浙江省教育廳印發(fā)《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下稱“《管理指南》”)。
《管理指南》涵蓋托班班級規(guī)模、人員配置、活動組織等方面,適用于浙江省范圍內(nèi)各級各類幼兒園舉辦的面向2—3歲幼兒實施保育教育活動的全日制托班。
《管理指南》規(guī)定,入托年齡原則上為24個月及以上。托班一般按照25—36個月編班,也可以按照25—30個月,31—36個月編班,每班人數(shù)不超過20人。
在人員配置上,其提到,托班班級應當配足專任教師和保育員(下稱“保教人員”),幼兒與保教人員的配比不高于7:1。托班用房應當設置在1—2樓,按班級獨立成套,室內(nèi)面積人均不少于2.5平方米,戶外活動空間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
在托班活動組織上,《管理指南》提出,應當以游戲為主要活動形式。2—3歲幼兒在園一日生活主要包括睡眠、進餐、如廁、學習、運動、游戲等,要科學安排托班作息時間。
在活動方式上,以個別、小組活動形式為主,盡可能多的把活動安排在戶外進行。
浙江省教育廳基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管理指南》的印發(fā),籌劃已久。他提到,幼兒園、托班、早教,看似都是服務學齡前的孩子,但它們性質(zhì)完全不同。當前,大部分托班的組織形式,幾乎接近于幼兒園。
“幼兒園有幼兒園的特點,托班亦有托班的特點。”他表示,辦有質(zhì)量的教育,就要服務每個階段的孩子,尊重他們的成長發(fā)展規(guī)律,不能辦“幼兒園化”的托班。
對于《管理指南》的印發(fā),溫州市第六幼兒園副園長黃伊密直言“十分有意義”。她說,這也指引托育市場逐漸走向規(guī)范化,推動了托育師資隊伍的專業(yè)化發(fā)展。(童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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