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治病,正確服用是保證療效的前提。清代名醫(yī)徐大椿曾說:“方雖中病,而服之不得其法,則非特無功,而反有害。”忌口,是服用中藥時的一項重要原則。
《本草綱目》記載了不少服藥忌口的內容,比如甘草忌豬肉、菘菜、海藻;黃連、胡黃連忌豬肉、冷水;蒼耳忌豬肉、馬肉、淘米水;桔梗、烏梅忌豬肉;仙茅忌牛肉、牛奶;吳茱萸忌豬心、豬肉;丹參、茯苓、茯神忌醋等。
經過長期臨床實踐的總結,服中藥需忌口的原因包括4個方面。
阻礙吸收。無論服用何種藥物,都應避免油膩、肥厚、生硬食物,這屬于服藥忌口的一般通則。因為這類食物不易消化,會阻礙藥物吸收。如《本草經集注·序錄》載:“服藥不可多食肥豬、犬肉、肥羹、魚鲙腥臊”;《千金要方·服餌》:“凡餌湯藥,其粥、食、肉、菜皆須大熟。熟即易消,與藥相宜;若生則難消,復損藥力”。
改變藥性。有些食物會改變某些藥物的藥性,降低藥物的療效。服用滋補中藥時,忌食生冷、油膩食物;服用活血化瘀藥時,忌食蠶豆、魚、酸冷食物;服用溫里藥時,不宜進食生冷瓜果等;服用清熱藥時,忌服煙、酒、薤(xiè)、姜、花椒、胡椒等辛辣食物;服用化濕藥物時,忌食生冷瓜果、飴糖、糯米、豬肉等。
加劇病情。某些食物與中藥同用,會加劇病情。比如蘑菇、香菇等食物,稱為“發(fā)物”,易誘發(fā)某些疾病或加重已有疾病,觸發(fā)肝陽頭痛、肝風眩暈等宿疾。“發(fā)物”還易引起發(fā)熱、發(fā)瘡、上火、動風、生痰、脹氣等,比如羊肉、豬蹄、鵝肉、牛肉、海鮮、香菜、韭菜等。治療皮膚瘡瘍腫毒時,禁食“發(fā)物”。帶魚、黃魚、鯧魚、蚌肉、蝦、螃蟹等水產品大多咸寒而腥,對于體質過敏者,易誘發(fā)過敏性疾病,如哮喘、蕁麻疹。
導致其他病變。有些食物和藥物同用后會導致其他病變或不良后果。比如《東醫(yī)寶鑒》:“服地黃、何首烏,人食蘿卜則能耗諸血,令人發(fā)早白”,意思是服用地黃、何首烏時食用蘿卜,會耗諸血,使人頭發(fā)早白;《本草經集注》:“有藜蘆,勿食貍肉”,即如果方中有藜蘆,不要食貍肉,否則可能導致腹脹。
中醫(yī)治病離不開辨證論治,忌口也不能忽視“辨證論忌”。如果疾病屬寒證,常見體質虛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熱、四肢發(fā)冷等,應忌食寒涼生冷的食物,比如西瓜、雪梨、香蕉;有熱證,癥狀為面目赤紅、發(fā)熱、痔瘡出血、心煩失眠等,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炸食品。
主講人:湖南中醫(y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藥學部副主任中藥師 曹 臣
關鍵詞: 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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