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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網阜新6月16日電(通訊員楊佳琪)虛假訴訟無處不在,某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某想想自己之前的遭遇就后怕不已。
一張“欠條”
2014年,王某所在的遼寧省阜新市某建筑公司,承建了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某小區(qū)建設工程,該項目負責人周某將項目的外墻保溫工程交給了張某。二人約定工程價款共計38萬元。等項目結束后,工程款卻遲遲沒有到位。由于該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在其他項目也欠著周某的錢,要回這些欠款成了周某的“心病”。
琢磨了幾天,周某心生一計,他找來了既是合作伙伴又是好朋友的張某。“咱倆寫一張假的欠條,就寫我欠你77.5萬元,你去法院起訴,法院會判房產公司負有連帶責任。拿到錢后,你留38萬,多余的錢你給我轉回來”。聽完周某一通話,張某二話沒說就答應了。
事情進展得很“順利”,周某“敗訴”。法院判決該建筑公司承擔連帶給付責任;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承擔連帶給付責任。案件進入執(zhí)行環(huán)節(jié),張某如愿以償地拿到了某房地產開發(fā)公司的執(zhí)行款。而周某卻沒能“如愿以償”,他一分錢也沒拿到,張某告訴他,剩下的錢“抵債”了。周某懵了。
從天而降的“債務”
同樣懵了的還有阜新市某建筑公司的法人王某,當他收到法院的執(zhí)行通知書才知道,從天而降的“債務”讓他不但成了被告,公司的賬戶也被查封了,自己也被限制高消費,不能坐高鐵,也不能坐飛機。更讓王某擔心的是,公司已面臨無法投標、資質年審無法通過等困難,已經造成了600余萬元的經濟損失。萬般無奈下,王某向檢察機關尋求法律幫助。
海州區(qū)檢察院第三檢察部受理此案后,案件承辦人經過研判認為,想要突破案件,周某與張某是關鍵。為了防止當事人互相串通、編造口供,該院組成兩個詢問組,對周某和張某進行審查詢問?!拔页姓J,欠條是我和張某一起偽造的”。最終,周某將自己和張某一起為達到多要錢的目的,簽訂虛假標的欠條事實和盤托出。
卸下老賴的“枷鎖”
通過檢察機關抽絲剝繭般的細致審查與調查,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基于周某的敘述以及檢察機關調查認定的事實,認為該案涉嫌虛假訴訟,經院檢委會決定向法院發(fā)出再審檢察建議,同時建議解除對王某的民事執(zhí)行措施。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再審檢察建議,并裁定再審,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一場虛假訴訟案終于塵埃落定,王某卸下了“老賴”的枷鎖。
[責任編輯:何慧敏]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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