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時代的來臨,猥褻兒童犯罪手段也出現了新形式。2018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發(fā)布的第十一批指導性案例中指出,“網絡環(huán)境下,以滿足性刺激為目的,雖未直接與被害兒童進行身體接觸,但是通過QQ、微信等網絡軟件,以誘騙、強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兒童拍攝、傳送暴露身體的不雅照片、視頻,行為人通過畫面看到被害兒童裸體、敏感部位的,是對兒童人格尊嚴和心理健康的嚴重侵害,與實際接觸兒童身體的猥褻行為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應當認定構成猥褻兒童罪。”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fā)布的《關于辦理強奸、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通過網絡視頻聊天或者發(fā)送視頻、照片等方式,暴露身體隱私部位或者實施淫穢行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以強制猥褻罪或者猥褻兒童罪定罪處罰。”為有效規(guī)范網絡社交活動,保護兒童權益不受侵害,筆者認為有必要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嚴厲打擊隔空猥褻兒童犯罪行為。
一、隔空猥褻兒童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資料圖)
根據《解釋》,隔空猥褻兒童已被確定為猥褻兒童犯罪的新類型,與傳統猥褻兒童犯罪一樣,加害人的主觀目的也是為了追求性的刺激,以滿足其變態(tài)性欲;侵犯的客體也是兒童的隱私權和精神純正權,二者具有相同的社會危害性。筆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以“猥褻兒童罪”為案由,搜索“網絡”關鍵字,搜集到2014年至2020年的共62份一審刑事判決書,其中2010年至2017年的10份,2018年的12份,2019年的21份,2020年的19份。可見,隨著我國網絡快速發(fā)展,隔空猥褻兒童犯罪案件呈大幅度上升態(tài)勢。
與傳統猥褻兒童犯罪相比,隔空猥褻兒童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必須借助互聯網。加害人在網絡隨機發(fā)現被害兒童后,通過微信、QQ等網絡社交軟件互加為“好友”,通過要求被害兒童發(fā)送圖片、視頻或進行視頻聊天等實施遠距離、非直接接觸的猥褻行為。因網絡技術開發(fā)的初始限定,該特定虛擬空間系一對一的,其他網絡使用者并不會進入,也就不存在傳統猥褻兒童犯罪“在公共場所當眾”實施的可能性。當然,加害人在網絡上若有“向其他多人傳播、暴露被害兒童身份”的行為,也被《解釋》規(guī)定為“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量刑上與傳統猥褻兒童犯罪“在公共場所當眾”是一致的。
二是加害人以誘騙和脅迫為主要手段。加害人大多假冒同齡人,采取冒充男孩“談戀愛”或者冒充女孩“做閨蜜”的方式,降低被害兒童的戒備心以獲取對方信任,再通過欺騙的手段,如“比照片”“發(fā)紅包”,不斷誘使被害兒童發(fā)送隱私部位的照片或視頻,甚至直接裸聊。被害兒童若拒絕配合,加害人則威脅將隱私照片、視頻發(fā)到網上,脅迫其繼續(xù)進入網絡,對其實施隔空猥褻。部分加害人通過聊天獲得被害兒童的家庭地址等個人信息后,還會威脅要求見面,進而在賓館等地對被害兒童實施猥褻、強奸等傳統性侵害行為。
三是電子證據難以獲得。加害人在網絡中多使用虛擬網名,若是冒用了他人身份或者購買虛假的身份進行注冊,其真實身份將更難查實。如果加害人或者被害兒童刪除對話內容、圖片信息,甚至將手機等恢復出廠設置,與案件相關的電子證據就很難恢復。偵查人員雖可從平臺公司調取,但是,此類電子證據海量存于云數據庫且甄別工作量巨大,若平臺公司司法協查部門人員配置少,工作進度慢,也可能造成部分電子證據滅失或難以完整取得。
二、隔空猥褻兒童的犯罪原因
一是加害人與被害兒童“強弱”的特殊性。傳統猥褻兒童犯罪,加害人和被害人主要是在體格大小、力量強弱方面有區(qū)別,而隔空猥褻兒童犯罪更多反映了雙方在智力水平、技術運用方面的差異。相較于成人,兒童知識儲備少、認知水平低,導致其對包裝后的信息無法分辨。如有的加害人以“星探”身份誘哄兒童,編造面試選拔、海選評比等謊言,要求被害兒童裸露身體,還通過發(fā)送女性語音進一步降低被害兒童戒備心,從而使其步步掉入陷阱。此外,兒童具有想象力強、推理力弱的特征,對于加害人的言語威脅要么深信不疑、無法分辨,要么心生恐懼、不敢反抗,不僅不會告訴家長,反而會因為害怕責罵而配合加害人刪除電子證據,導致很多案件都存在多次性侵、報案不及時、電子證據缺失、被侵害兒童眾多等共性特點。
二是家庭對兒童使用手機缺乏監(jiān)管。家庭是兒童的第一監(jiān)管主體。但是,很多父母自己沉迷手機,對未成年子女使用手機也不限制,不引導兒童正確認識電子產品的用途和工具屬性,造成兒童在很小年齡就接觸網絡,沉迷于虛擬世界,染上手機成癮癥。
三是網絡平臺、網絡軟件缺乏限制。各類網絡平臺在用戶注冊時提供了通過支付寶或者微信一鍵申請的功能,這就給被害兒童使用大人身份登錄提供了可能。而出于利潤最大化的考慮,很多平臺并沒有根據用戶年齡作出使用功能或者內容展示方面的限制,對網絡活動中出現的色情、暴力等違法內容缺乏實時監(jiān)管和即時阻斷。某些平臺為了吸引流量,借助算法讓用戶沉迷,兒童更易深陷其中,導致價值觀出現問題。
四是性教育課程的缺失。兒童的性別意識一般在三歲至五歲出現,當他們詢問“我是怎么出生的”此類問題時,父母往往采取回避態(tài)度,這導致低齡兒童無法建立性保護的原始觀念,以后面對隔空猥褻犯罪時極可能無法分辨,更談不上求助。學校的性教育往往在生理課才出現,很多教師又因為自身觀念的保守,對關鍵知識一帶而過、含糊其詞,這反而增加了孩子的困惑。影視劇和電視節(jié)目等媒體作品未設立分級標識制度,也使得兒童被迫接受成人視角的性知識。
三、加大隔空猥褻兒童犯罪懲防力度
一是完善性安全教育體系。這不僅需要家庭改變觀念,也需要幼兒園、中小學校通過正規(guī)系統的教材讓兒童充分了解到性安全保護的科學知識,電視臺、出版社等行業(yè)也應設立分級制度,筑牢兒童健康成長的精神防線。
二是網絡平臺加強自我監(jiān)管。QQ、微信等社交軟件應設置嚴格的準入標準,避免兒童冒用成人賬戶登錄;單獨推出青少年適用版本,對未成年人網絡使用權限予以限制;額外設置報警功能,對于敏感的不良信息予以自動阻斷,未成年人也可以通過界面設置即時向客服人員舉報。
三是政府職能部門加強政策引導。網信辦等相關職能部門應在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中細化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特別是細化淫穢信息的處置,內部審查部門的設置,平臺內容的實時跟蹤、檢測、清理等方面內容;明確平臺在發(fā)現兒童被侵害圖片、視頻和信息,溯源追蹤確定加害人后,有主動向警方移交線索的義務,并設置相應的懲罰措施。
四是司法懲治依法從嚴從重?!督忉尅芬衙鞔_規(guī)定,對猥褻兒童犯罪加害人實行禁止令和從業(yè)限制,加害人應當賠償其造成的人身和精神損害。為了加大打擊力度、最大程度保護被害兒童,可以繼續(xù)探索對加害人個人信息予以公開等舉措。
(作者單位: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人民檢察院)
[版面編輯:楊璐嘉] [責任編輯:楊景茹]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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