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早期律師形象
律師款包首先被作為衡平法院律師出庭的一種榮耀特權,后來才逐漸在普通法法院的律師界流行開來。到安妮女王時代,無論出庭律師還是事務律師,均被許可手挎提包出庭。于是,綠色提包如同白色領飾一樣,受到事務律師和出庭律師的青睞和廣泛使用。
假發(fā)、長袍是大眾熟悉的英格蘭律師形象特征,可鮮為人知的是,曾幾何時,在古老的英格蘭,綠色提包(A green bag)一度成為早期律師的標配,并參與了律師形象的塑造。
在英國女王安妮統(tǒng)治的18世紀之初,就流行開來一種說法:“一個人意欲手挎綠色提包,即指他打算從事法律職業(yè)”。更早時候的歷史文獻也佐證了這一點,1700年出版的一部辭典里收錄了“綠色提包,即律師”(Green Bag,a Lawyer)的詞條。據(jù)此可以推測,至早在17世紀,綠色提包就已成為律師的標志性配飾,并被作為律師的代名詞廣為使用。
早期的英格蘭法律界緣何以綠色提包指代律師?我想這一定與律師的職業(yè)工作有關。畢竟,律師日常辦案及出席法庭往往需要隨身攜帶大量案卷材料和法律文件,而提包可以方便地將它們收納其中,避免案件材料凌亂外露,律師干練整潔的職業(yè)形象借此得以彰顯。
不知當時的律師協(xié)會是否對此作了統(tǒng)一要求?律師款包首先被作為衡平法院律師出庭的一種榮耀特權,后來才逐漸在普通法法院的律師界流行開來。到安妮女王時代,無論出庭律師還是事務律師,均被許可手挎提包出庭。于是,綠色提包如同白色領飾一樣,受到事務律師和出庭律師的青睞和廣泛使用。
隨著提包在英格蘭律師界流行開來,為便于區(qū)分不同等級的律師,律師的包不再限于原先單一的綠色款。法律界開始以不同顏色的提包來標識不同地位的律師。在所有初級律師被許可攜包出庭之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法庭禮儀規(guī)則都禁止他們使用與律師領袖同色款包。一位杰出英皇大律師回憶其早年經(jīng)歷說,他首次身著毛料禮服出庭時手拿紫色提包,而同時期披著絲袍的高級律師則毫無例外地手挎紅色提包。
綠色提包消失于法庭的確切時間,迄今不得而知。值得注意的是,綠色提包在歷史上的最后一次顯著記錄出現(xiàn)于所謂的“綠色提包調(diào)查事件”(Green Bag Inquiry)。1817年,一個裝滿了據(jù)說是反動文件的綠色提包被希德茅斯勛爵(Lord Sidmouth)擺放在議會面前,針對這些文件的調(diào)查隨即展開,涉案律師最后遭到嚴厲懲處。在歷經(jīng)這次臭名昭著的事件后,綠色提包便逐漸悄然地退出了律師圈。目前,它只是作為了一種被少數(shù)大學城里一群自鳴得意的法律學生和洗衣工所熱衷攜帶的身份標志。
盡管如此,為了表達對綠色提包這一律師身份傳統(tǒng)的紀念,后來的法律人于1890年在美國創(chuàng)辦了一份同名雜志《綠包雜志》(Green Bag),其自嘲為“一無所用但娛樂無限的律師雜志”。
現(xiàn)在,綠色提包已經(jīng)成為英格蘭律師的一種符號記憶,但誠如一位西方學者所言,“律師的綠色提包就是一個知識儲藏器”,它在當時傳遞出了律師的職業(yè)性。律師包與律師袍、律師假發(fā)三者缺一不可,共同塑造出古老的英格蘭律師形象。
關鍵詞: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www.w4vfr.cn 愛好者日報網(wǎng) 版權所有 聯(lián)系網(wǎng)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