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益陽3月2日電(通訊員周再明劉婷)男子撿到他人信用卡后,利用遺失人在卡的背面寫的密碼,冒充持卡人取出現(xiàn)金2萬元。2月28日,經(jīng)湖南省桃江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3萬元。
25歲的曾某系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qū)農(nóng)民,2020年1月8日,曾某在桃江縣灰山港鎮(zhèn)帝景大廈附近撿拾到受害人張某銀行卡一張,銀行卡背面寫有密碼。曾某便通過自動柜員機取走卡內存款2萬元。次日,張某突然接到銀行通知,稱其信用卡已取款消費2萬元。張某這才發(fā)現(xiàn)信用卡丟失了。隨后,張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到案后,曾某近親屬退還了受害人張某人民幣2萬元,并取得了其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曾某撿拾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且被告人曾某的家人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諒解,酌情從輕處罰。根據(jù)曾某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結合當?shù)厮痉ň值纳鐓^(qū)矯正社會調查評估意見,對其宣告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對其適用社區(qū)矯正。
為此,法院遂依法作出緩刑并處罰金的判決。
關鍵詞: 信用卡詐騙罪
關于我們 廣告服務 手機版 投訴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www.w4vfr.cn 愛好者日報網(wǎng) 版權所有 聯(lián)系網(wǎng)站:435 226 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