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南通2月23日電(通訊員倪泉 秦曉微)為了謀取非法利益,明知是為了上游網(wǎng)絡犯罪轉移犯罪所得而進行的“跑分”活動,卻仍舊積極組織招募多人進行,近日,犯罪嫌疑人胡成、施華(化名)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江蘇省啟東市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
2021年夏天,胡成通過朋友偶然得知可以加入一些為網(wǎng)絡犯罪洗錢的團體。出于好奇和對金錢的渴望,胡成加入并進入了很多幫助網(wǎng)絡詐騙、敲詐勒索、賭博犯罪所得轉移資金的群體,也知道了所謂“跑分”即是提供自己的銀行卡,通過手機銀行把錢轉到微信里,再用微信支付掃群里的收款碼把錢轉移給上家,從而獲取一定的好處費。
“如果被警方發(fā)現(xiàn),他們只會說自己的錢是在網(wǎng)上賭博,最多也就是罰款?!边`法群中的“上家”如此告訴胡成,這也成為了他誘導多人前來“跑分”的“推薦語”。一段時間后,胡成經(jīng)周江(另案處理)認識了施華,施華稱其能在啟東招募多人進行“跑分”。
2021年10月3日晚至4日凌晨,胡成、施華組織多人在啟東市匯龍鎮(zhèn)一小區(qū)房間內,使用其中一人提供的手機、銀行卡進行“跑分”。當晚銀行卡內入賬5.44萬元。
嘗到甜頭的胡成等人一發(fā)不可收拾,于2021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23日期間,多次組織多人在啟東、南通市區(qū)利用各類場所進行“跑分”,幫助上游犯罪轉移資金,避免被司法機關追繳,以達到洗錢的目的。其中,胡成負責組織,聯(lián)系上家派單、提供跑分場所、負責跑分人員的費用結算等,其幫助轉移犯罪所得人民幣65萬余元,涉“跑分”22起;施華負責糾集招募各類跑分人員,并負責他們的費用結算,幫助轉移人民幣76萬余元,涉“跑分”25起。
2021年11月,啟東市公安局接到線索,發(fā)現(xiàn)一男子劉某名下的多張銀行卡內有20萬元左右的不明資金轉賬,經(jīng)偵查發(fā)現(xiàn)其中有被電信網(wǎng)絡詐騙被害人董某的2萬余元匯入。2021年11月30日,劉某經(jīng)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訊問,其供述胡成、施華等人的犯罪事實,后案發(fā)。(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關鍵詞: 貪圖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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