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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網傳“游客車上睡覺被導游叫?!币l(fā)網民關注,起因是一女子發(fā)視頻爆料稱自己跟團旅游,在車上睡覺被叫醒,導游說:“你睡覺是對我的不尊重,你不聽,就是不尊重我,或者等你睡醒了,我們再走!”雙方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最后導游表示讓女子下車!
今天,云南省麗江市文化和旅游局發(fā)布情況通報,立即開展調查核實處置工作。目前相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一經查實,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
首先,旅游法第9條規(guī)定,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游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旅游者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游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旅游者有權要求旅游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產品和服務。
在這個案件里,女子選擇報團旅游后,就已經與旅行社達成了旅游合同,那么旅行社就應當按照旅游合同的約定,為女子提供相應的服務。
可現在的情況是,導游還未旅游合同約定的內容,就強制游客禁止睡覺,必須聽完自己的講解,這顯然,存在變相的強制交易行為。
其次,旅游法第35條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如果導游確實存在安排購物,進而獲得回扣的情況,那么就已經違背了上述規(guī)定。
依據導游法第98條規(guī)定,旅行社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業(yè)整頓,并處3萬元—30萬元罰款;違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5倍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沒收違法所得,處2千元—2萬元罰款,并暫扣或者吊銷導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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