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江蘇淮安,小伙騎電車在曬麥子的路上摔倒受傷,報警后等了4個小時也沒等來麥子主人現(xiàn)身,遂把1500斤的麥子賣了1800元以彌補自己的損失。
據(jù)悉,事發(fā)當天,男子騎電動車出門去辦事,途經一路段時,見非機動車道上鋪滿了麥子,避無可避,于是壓了過去。怎料途中車子打滑,連人帶車一起摔倒在地上,手臂和腿部都被挫傷。
該男子認為如果不是在路上曬麥子,自己就不會有此一遭,越想越生氣,于是便報了警??擅窬s到現(xiàn)場后,詢問了一圈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小麥,無奈之下,只好陪著何先生一起等待麥子主人出現(xiàn)。怎料,一直等了4個小時,也沒見麥子主人現(xiàn)身。當事男子表示:“警察說如果小麥主人不過來,你就把麥子拉走。麥子沒了,對方會找你?!鼻『?,男子看到有收麥子的人路過,于是將麥子直接賣了,賣得1800元,用于彌補自己的損失。
(相關資料圖)
事后,男子將此事曝光到網上,并稱看完病、修完車,麥子主人出現(xiàn)后,如果還有剩余會退還給麥子主人。
此事一時間引起熱議,網友“素描冷暖”稱: “我是農村出來的,以前也是曬到道路上的一側,因為沒地方曬,只能曬到道路上,要么稻谷就會壞掉。為了生計只能如此,倒是視頻的男主是否構成了盜竊?”
那么從法律上該如何看待此事呢?對此,頭條號認證律師@安律說法 進行了解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條規(guī)定,任何人都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
換句話說,在公共道路區(qū)域,不得從事任何擾亂正常道路通行秩序的活動,如占道曬糧、占道經營或者堆放建材等等,未經批準的占路行為都是違法行為。
同時應當注意的是,在路面上晾曬小麥,這一行為不僅影響了正常的道路通行,更易引發(fā)交通事故,而一旦發(fā)生事故,農戶肯定是跑不了責任。
《民法典》第1256條規(guī)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行為人承擔侵權責任。
發(fā)生事故后,受害人依法可以報警處理。而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等規(guī)定,交警部門承擔查找肇事者的責任,對經過勘驗、檢查現(xiàn)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xiàn)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找到肇事者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解決,而查不到肇事者的在15個工作日給受害人提供事故損失證明。
換句話說,民警有權定責、調解,即便是查找不到肇事者,也無權直接將麥子判歸受害人處理。
同時應當注意到的是,何先生將麥子直接賣了,不屬于自力救濟行為。
《民法典》第1177條規(guī)定了自力救濟扣押侵權人的財物,但是這僅限于情況緊迫且不能及時獲得國家機關保護,不立即采取措施將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情形。
何先生將麥子直接賣了,也不屬于留置權的范圍!
原因在于《民法典》第447條規(guī)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并有權就該動產優(yōu)先受償。前款規(guī)定的債權人為留置權人,占有的動產為留置財產?!奔戳糁脵啾仨毷且呀浐戏ㄕ加械奈锲?。
換句話說,即便何先生是受害人,也沒有權利直接將麥子賣了用于彌補自己的損失。
最后,將麥子賣了對何先生來說確實省事,但是這種做法其實并沒有法律依據(jù)。甚至于像網友所說,因為“不告而取”而受害變侵權,有理變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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