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收集與不收集家長職務信息,都將有各自的問題。所以,問題不在于收集,而在于信息怎么使用。
對于“學校與教師濫用收集的信息,不是用于更好教育學生,而是去謀取利益,制造新的不公”的質(zhì)疑,根源在于學生家長并不信任教師、學校,家校關系并不平等,未形成有效的家校育人合力。
如果家長充分信任學校和教師,并不會懷疑學校收集信息是為了區(qū)別對待學生和學生家長。但現(xiàn)在卻有越多越多的家長質(zhì)疑此舉的合理性、合法性,擔心收集家長職務信息會影響教師公平對待學生,反映出家校關系的異化。在不少家長眼里,學校和老師是“勢利”的。
解決這一問題,既不是教育家長要信任學校、教師,也不是簡單地將收集信息的做法一取了之,而是要構(gòu)建家校信任關系。這就要推進學校建立現(xiàn)代學校制度,進行現(xiàn)代治理,賦予家長監(jiān)督權(quán)、評價權(quán),讓家校關系平等,以此確保收集來的家長信息只能用于更好的教育管理、學校管理與學生服務,而不是用來歧視學生。
其中最為關鍵的是,要建立能發(fā)揮作用的家長委員會??梢哉f,沒有建立真正的家長委員會,有效發(fā)揮家長委員會的作用,是出現(xiàn)當前家校矛盾、家校不信任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
現(xiàn)代學校制度框架中的家長委員會,應該由全體家長選舉產(chǎn)生,并獨立開展工作,家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首先是監(jiān)督學校辦學,其次才是為學校辦學提供力所能及的資源支持,比如做家長“義工”。
成立這樣的家委會,就可以幫助家校處于平等地位,家長不必擔心學校老師對學生進行歧視,如果有教師對學生有歧視行為,家長可通過家長委員會維權(quán),由家長委員會向?qū)W校教師委員會反映情況,督促教師委員會展開調(diào)查、做出處理。對于教育部門、學校收集的家長信息的使用,家長委員會可共同參與確定其使用范圍和使用辦法,并監(jiān)督實施;對于違規(guī)使用信息,侵犯學生合法權(quán)利的做法,可及時叫停并追究責任,這就構(gòu)建起了真正的“家校共育”關系,增進家校的互信,而不是不信任與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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